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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2/2026 12:11

《中國要聞》宇樹科技機器狗遭「專利狙擊」,最高法駁回上訴譴責原告「精心算計」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就日化公司露韋美與宇樹科技之間的專利侵權糾紛作出終審判決,駁回露韋美的全部上訴,維持原判--侵權理由不成立。判決書中,最高法使用了「既精心算計、又反覆無常」等罕見措辭,明確指出露韋美訴訟行為「有違誠信原則,予以譴責」。

  報道指,此案發生於宇樹科技推進IPO的關鍵時期,因此引發資本市場與法律界廣泛關注。報道引述法律界人士分析稱,最高法此番嚴厲表態,不僅為這宗知識產權糾紛落錘,更為科技企業與資本市場如何識別、應對和遏制以訴訟為工具的投機行為,提供了司法參考。

*露韋美獲得專利權5天後對宇樹科技提起訴訟*

  報道介紹,本案的核心爭議在於,宇樹科技製造、銷售的Gox機器狗,是否侵害了露韋美所持有的發明專利權(名稱為「一種電子狗」的發明專利權,下稱「涉案專利權」)。

  該專利最早由浙江建某電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於2016年申請。2025年1月16日,專利權人變更為案外人杭州蓮某科技貿易有限公司,2025年6月25日又變更為露韋美。獲得電子狗專利5天後,露韋美於2025年7月1日對宇樹科技提起訴訟。

  一審法院對雙方的技術主張進行了比對,最終駁回了原告露韋美的全部訴訟請求,判定露韋美主張Gox機器狗構成侵權的理由不能成立。二審中,最高法認為,一審查明的事實屬實,予以確認;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最高法還特別指出,任何人行使權利和參加訴訟均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本案中,露韋美於2025年6月25日從案外人處獲得涉案專利權,其並未實際製造、銷售專利產品,經營範圍也與涉案專利技術明顯無關。其在短短5天之後,即於7月1日對宇樹科技提起本案訴訟;起訴狀中聲稱宇樹科技侵權獲利高達數千萬元(人民幣.下同),但其一方面僅主張500元的賠償訴訟請求,另一方面又要求「以人民法院審計為準」。

*露韋美曾在二審中要求宇樹科技賠償8000萬元*

  二審中,露韋美在一審已經認定宇樹科技不構成侵權、其訴訟請求被判決駁回的情況下,請求最高法先行判決宇樹科技賠償8000萬元,並以此作為賠償訴訟請求數額,但二審詢問結束後僅一天又以書面方式確定為500元。

  最高法指出,「露韋美在一、二審中的前述行為可謂既精心算計、又反覆無常,其意一方面在於規避其主張高額賠償訴訟請求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另一方面在於給對方當事人施加額外的訴訟壓力。露韋美的上述訴訟行權行為有違誠信原則,本院予以譴責」。
《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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