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 | 黃俊碩:對移居內地長者的稅務及福利政策
《金碩良言》為了讓長者有更好的安老環境、提升長者退休生活質素,以及減輕香港社會的壓力,特區政府先後推出「廣東計劃」、「福建計劃」和「廣東院舍照顧計劃」等一連串政策措施,鼓勵基層長者到內地退休安老。不過,在整個特區政府大力鼓勵長者到內地退休安老的政策方針之下,特區政府的稅務規定未能作出相應配合,無疑對一些選擇移居內地退休安老的長者構成困擾。
筆者早前收到一名移居內地的長者求助,他稱與太太多年以來透過收取私人物業的租金維生,並且一直以個人入息課稅形式領取已婚人士免稅額,從而扣減有關物業的物業稅;自從他與太太返回內地養老以後,由於按《稅務條例》,屬通常居住於香港或屬臨時居民的人士,才可將其入息申請個人入息課稅,從而得到相關免稅額,令他每年所繳交的物業稅,由過往的2萬元大幅增加至8萬元,大大加重他的稅務負擔。
由於有關規定已經訂立逾30年,當年亦無可能預計市民的生活及居住習慣轉變,為了減輕依賴收取租金維生的移居內地長者稅務負擔,因此筆者向立法會提出「對移居內地長者的稅務及福利政策」書面質詢,期望政府當局能夠考慮優化現時的稅務規定,為移居內地的長者提供特定稅務優惠,糾正現時稅務規定與鼓勵長者到內地安老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情況,從而減輕透過收取租金維生的移居內地長者稅務負擔。
政府大力鼓勵長者到內地退休安老,惟稅務規定卻未能配合。(Shutterstock)
與此同時,筆者昨日(16日)亦接受香港電台節目《今日立法會》的訪問,闡述筆者提出有關書面質詢的背景、原因,希望引起政府當局及社會各界對於現時稅務規定與鼓勵長者到內地退休安老政策偏離的關注。
政府當局回應筆者書面質詢時指,香港基於地域徵稅的原則,若為移居內地的長者提供香港物業稅優惠,當局難以核實有關移居內地長者的收入資料,為確保公帑用得其所,因此現階層無法為移居內地長者提供物業稅優惠。
筆者當然理解政府當局要在公帑運用與福利政策之間取得一個平衡,確保公帑用得其所,不過隨著社會急速轉變,而現行的稅務規定已訂立超過30多年,並未有作出大規模的檢討及優化,從而適應社會轉變,以及配合其他政府政策措施,因此筆者期望特區政府可以把握今次契機,跨政策局、跨部門檢視現有的稅務規定,是否與現時鼓勵長者到內地退休安老的政策措施一致,從而為日後全面優化香港稅務規定、糾正稅務規定與鼓勵長者移居內地政策有所偏離、全面減輕移居內地長者稅務負擔做好準備,讓更多長者能夠安心到內地退休養老,感受應有的幸福感。
立法會會計界議員 黃俊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