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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2025 11:00

《娥姐錦囊-張賽娥》新股回撥若降散戶參與恐損小型券商生存空間

  《娥姐錦囊》港交所(00388)新股定價機制諮詢已結束,市場意見分歧,我認為現行回撥機制無需改變,當局應平衡散戶、機構投資者和基石投資者之利益,讓不同投資者都有參與機會,提高市場靈活度,而在新回撥機制下,散戶參與度下降,也會扼殺中小型券商的生存空間,不利市場健康發展。   港交所就回撥機制提出兩個方案,給予上市公司二選一,其一為公開發售初始分配份額5%,回撥最高20%。另一方案則為公開發售初始分配份額10%至50%,之後無回撥。港交所行政總裁陳翊庭解釋,在1998年設立回撥機制「是為了照顧散戶投資者對於新股的強烈認購需求」,但香港散戶已從1997年佔市場成交額的53%,降至目前不足15%。   儘管在市場興旺、成交激增時,散戶佔比會被攤薄,但並不表示他們不活躍,若散戶比例太低,機構投資者議價能力過大,將不利發行人定價,亦會影響市場靈活度。其實新股上市後,機構投資者也可在公開市場購買股份,尤其現時利率下行,顧忌更少。   如果監管機構只側重機構或專業投資者,散戶便無機會分享到中港發展的紅利,港人一向習慣自行買賣股份,散戶參與港股也可鼓勵大家理財投資,開發民智。   對於諮詢文件建議,放寬最低公眾持股量要求,引入階梯式門檻,對不同市值級別的公司分別設置5-25%的門檻,並且降低「A+H」發行人發行的H股佔比要求,我認為可以按公司規模,定出限制範圍,無需硬性一刀切。   至於在港設立OTC市場,讓包括因未能符合持續公眾持股量規定等原因而被除牌的發行人的證券(例如股份)及其他不同的證券進行交易,也值得考慮,但必須研究執行細節,設相應配套,不能照搬美國做法。   港交所就新股機制改革,原意是好,但細節仍有待商討,原則上應容許不同投資者參與,在監管上則要中庸平衡,提高靈活度。《南華證券副主席 張賽娥》 註1:本文為個人觀點。 *《經濟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關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經濟通》立場,《經濟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個自由言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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