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2025
面對丈夫不忠,離婚卻成了丢人現眼的行為!愛必定是恒久忍耐嗎?
E小姐結婚8年,是一位在職母親,有一對分別就讀初小及幼稚園的孩子,一直由外傭幫忙照顧。她與丈夫合起來的家庭入息,絕對稱得上無憂無慮的中層階層。
問題來了,有車有樓,又有高薪厚職的男人,自然會成為其他女人眼中的獵物,E小姐的丈夫沒例外。去年E已發現丈夫跟女下屬過從甚密,在她的警誡下,丈夫表明會解僱女下屬。
「他對我說,他跟那女人沒關係的,但既然我不喜歡,他可以把人栽掉,只要我高興就行…… 我當時信了,但原來他把那女人介紹到合作夥伴的公司,明面上藉著公事聯絡,暗地裡卻繼續交往。收到朋友的通報之後,我決定跟丈夫對質,他起初不肯承認,就算我說我全都知道了,他還是繼續狡辯是我誤會了。當時我一心只想他道歉和離開那個女人,然而他就這樣『打死不認』,似是怕認了之後,我會拿著甚麼把柄要脅他;但其實我需要的只是一句道歉和改過,偏偏他就是不認。」她說。
E覺得,跟這個男人生活,最終也只會委屈一輩子,痛定思痛,她決定提出離婚,並盡力爭取兩個孩子的撫養權,「當我要求離婚,他表現得很愕然,大概他以為只要一直不承認,便代表婚姻並沒出現問題。可笑的是,他說我這樣做才是一手破壞關係,令孩子失去完整家庭,以後無法再健康成長。公婆知道後也跑來勸解,說甚麼大人有問題也應以考慮孩子的利益為先,不能這麼『任性』。我惱怒得原地爆炸,不忍耐丈夫出軌就是任性嗎?」
想不到,連E的母親也站在女婿那一邊,理由是可以忍的話就別離婚,不要丢人現眼。這句出自母親口中的「丢人現眼」,把E傷得最為徹底;如果結婚是為了尋求幸福,當婚姻不如理想,為甚麼選擇離婚會變成丢人現眼?E不是沒想過原諒丈夫,而事實上,男方連出軌都不肯承認,只把她當成無故鬧事的麻煩人,還談何原諒?幸好E有自己的事業,可不必像怨婦一樣,因為不能獨力撫養孩子而被逼一輩子吞聲忍氣。
E的故事,也許只是個別例子,但現實中確有不少很想擺脫婚姻的女性,因為得不到支持和支援,更反被指責親手拆散家庭,結果只好繼續留在缺愛的關係中鬱鬱寡歡。
俗語有云「床頭打交床尾和」、「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社會也傾向「愛是恒久忍耐」,當女人腦裡生出離婚念頭,許多時候也會被身邊人勸導不要一時衝動,哪管當事人其實早已權衡利弊、深思熟慮,幾經掙扎才能鼓起勇氣提出離婚。
可以修補的話,誰會想走到絕路。或許大家心裡對於「鼓勵別人離婚」有一種忌諱,然而我們仍然可以從另一個角度去消化事情,任何人都值得擁有快樂,不是生了孩子就等於要包容出軌,或是被逼對不義之事作出妥協。
社會進步了,孩子最終會明白在心態健康正面的單親家庭長大,遠比在表面完好,但內裡殘缺腐壞的家庭裡成長更好。所以嘛,別試圖拿孩子來脅持另一半去包容你的惡行,你要的是承擔自己的過錯,然後在女人死心之前,看看是否還能挽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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