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 |||||||||||||||||||||||||||||||||||||||||||||||||||||||
- 集团是一间专注於罕见病的中国生物医药公司,致力於研究、开发及商业化生物科技疗法。 - 於2021年11月,集团的产品管线如下: (1)罕见肿瘤药物:临床阶段药物CAN008(通过与Apogenix订立的许可协议,集团可於大中 华地区对其进行开发、制造及商业化,该药物用於治疗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并为集团核心产品); (2)罕见病药物:包括一款已上市药物CAN101(通过与GC Pharma订立的独家许可协议,集 团可於大中华地区对其进行开发及商业化,该药物用於治疗亨特氏综合症)、三款临床阶段药物 CAN108(通过与Mirum订立的独家许可协议,集团可於大中华地区对其进行开发、制造及商 业化,该药物用於治疗胆汁淤积性肝病)、CAN106(通过与药明生物及Privus订立的独家 许可协议,集团可於全球对其进行开发及商业化,该药物用於治疗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及 CAN103(通过与药明生物订立的独家许可协议,集团可於全球对其进行开发及商业化,该药物用 於治疗戈谢病)、三款临床前阶段药物CAN107(通过与药明生物及Privus订立的独家许可 协议,集团可於全球对其进行开发及商业化,该药物用於治疗家族性低磷酸血症佝偻病)、 CAN104及CAN105(通过与药明生物订立的独家许可协议,集团可分别於全球及大中华地区 对该等药物进行开发及商业化,该等药物分别可用於治疗法布雷病及A型血友病),以及两款基因疗法 药物CAN201及CAN202(通过与LogicBio Therapeutics订立的许可 协议,集团可於全球对该等药物进行开发、生产及商业化,该等药物分别可用於治疗法布雷病及庞贝氏 病); (3)其他肿瘤药物:包括两款已上市药物CAN002(通过与EUSA Pharma签订的协议,集团可 於中国内地分销该药物,其可用於治疗口腔黏膜炎)及CAN030(通过与Pierre Fabre 签订的协议,集团拥有於香港、澳门及台湾分销该药物的独家权利,其可用於治疗HER2阳性乳腺癌) 。 - 集团将药物的生产外包予CDMO(合同研发制造组织),并正在美国大波士顿地区建立AAV(腺相关病毒 )工艺开发实验室(其将主要制造基因疗法产品),以及计划在苏州建设生产设施(其将用於生产 CAN008及其他管线产品)。 | |||||||||||||||||||||||||||||||||||||||||||||||||||||||
业绩表现2024 | 2023 | 2022 | 2021 | |||||||||||||||||||||||||||||||||||||||||||||||||||||||
- 2023年度,集团营业额增长30﹒3%至1﹒03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亏损收窄21﹒6% 至3﹒79亿元。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亏损收窄主要由於收益增加以及研发开支及行政开支减少所致。整体毛利增加31﹒2%至6416万 元,毛利率增长0﹒5个百分点至62﹒4%; (二)集团营业额全部来自销售医疗产品; (三)於2023年12月31日,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37亿元,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总额为 3031万元。流动比率为0﹒6倍(2022年12月31日:1﹒8倍),资产负债比率(按计息 借款总额除以总资产计算)为7﹒7%(2022年12月31日:5﹒4%)。 | |||||||||||||||||||||||||||||||||||||||||||||||||||||||
公司事件簿2025 | 2021 | |||||||||||||||||||||||||||||||||||||||||||||||||||||||
- 2025年8月,集团以每股$1﹒34,配售7497万股予百洋医药(深:301015),占经扩大後 已发行股本14﹒99%。完成後,百洋医药持有集团14﹒99%权益,成为集团主要股东。 | |||||||||||||||||||||||||||||||||||||||||||||||||||||||
股本变化 | |||||||||||||||||||||||||||||||||||||||||||||||||||||||
| |||||||||||||||||||||||||||||||||||||||||||||||||||||||
股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