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汲取慘痛教訓,檢討法團的監管工作
大埔宏福苑的火災慘劇奪去了多條寶貴生命,令全港陷入深切的哀痛之中,筆者在此向所有遇難者致以沉痛的哀悼,期盼屋苑居民可以盡快走出慘劇的陰霾。悲劇已無法挽回,但社會必須從這次慘痛教訓中汲取教訓,不但要追查事件的起因,並全面檢討大廈管理的種種流弊,避免悲劇重演。
火災的起因必須徹底追查,這不僅是為了釐清責任,更是為了找出制度上的漏洞,不能忽略背後的結構性問題。回顧過去廿多年,香港大廈老化問題日益嚴重,石屎剝落、窗戶鬆脫、電力系統老化等情況屢見不鮮。為了應對龐大的維修需求,香港由1998年開始多次修改法例,簡化了法團成立程序,鼓勵業主自組法團,自行負上維修的法律責任,及加強法團的法定權責。
根據現行條例,只需5%業主就可以提出成立法團,再舉行業主大會得到合計業權份數30%以上業主支持,即可完成。30%業主支持的門檻看似不低,但大會准許以授權票形式投票,有意成立法團者可以游說業主授權,業主只需在授權書簽名就完成手續。此制度便利有志服務社區的人士,立意原本良好,但若有人居心不良,亦很容易成功「游說」年長業主簽名支持。

宏福苑慘劇揭示法團制度或存在漏洞 (AP)
隨著法團不斷成立,流弊亦接踵而來。首先,法團權力過大,卻缺乏相應的專業知識,許多法團成員只是一般業主,對建築安全、消防規例、工程監管缺乏理解,卻手握管理公共空間、收取管理費、簽訂合約的法律地位。這種權力與能力的落差,導致工程監督流於形式,甚至成為不法分子介入的契機。過去圍標事件屢見不鮮,近年經政府大力打擊後已見收斂,但工程始終涉及巨額開支,法團成員往往因缺乏判斷能力而容易受到蒙騙,最終業主付出高昂代價,卻換來偷工減料的工程,危及整棟大廈的安全。
其次,財務監管漏洞亦令人憂慮,法團掌握大筆管理費收入,但由於缺乏專業會計知識,加上內部監管不足,資金有機會被挪用或濫用,並可能吸引不法分子垂涎。當資金流動缺乏透明度,便可能造成資源浪費,甚至影響大廈的正常維修保養。這種情況不僅損害業主利益,更可能延誤必要的安全工程,增加事故風險。
此外,在現行制度下,法團一旦成立,便享有高度自主權。要避免悲劇重演,必須盡快全面檢討法團監管機制。首先,應重新審視法團成立條件,考慮引入更高門檻或強制培訓,確保法團成員具備基本的樓宇管理知識。其次,應建立更嚴格的財務及工程監管制度,要求大型工程項目必須由獨立專業人士監督,包括審查工程是否符合安全標準,並交政府作最後把關。此建議可能須耗費大量公共資源,但卻有其必要性,隨著樓宇老化,未來會有大量大廈維修工程進行,為避免悲劇再生,當局應認真研究有關問題。第三,政府部門應加強對法團的指導和支援,設立專業諮詢渠道,幫助法團作出符合安全標準的決策。
大廈管理並非單純的行政事務,而是關乎每一位住戶的安全與福祉,若制度存在漏洞,便可能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社會必須正視制度的根本缺陷,透過加強監管、提供專業支援,建立一個兼顧業主自治與專業監管的完善制度。







Comment
暫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