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7/2026 16:33
《中國監管》金監總局等四部門:嚴防違法違規人員金融行業內流動,對重大問題終身問責
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財政部近日聯合發布《關於健全金融機構治理的實施意見》,提出22條措施。
《實施意見》其中提出,嚴防違法違規人員在金融行業內「帶病流動」。加大稽查檢查力度,嚴懲違法違規的金融機構、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金融從業人員,嚴懲違規佔用資金、違規融資或擔保、違規轉移資產等行為,及時將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違法違規線索移送行業主管部門,對重大問題依法依規實行終身問責。推動國有金融機構健全以黨內監督為主導,出資人監督、審計監督、職工民主監督等貫通協調的監督體系。強化「對監管的監管」,完善和落實監督問責機制。
*防止短期過度激勵,探索建立中長期激勵機制*
此外,要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具體包括內部績效考核要堅持收益與風險兼顧的原則,注重長周期考核,防止短期過度激勵;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按規定探索建立中長期激勵機制;優化薪酬分配結構,加大向基層一線傾斜力度;嚴格落實高級管理人員、關鍵崗位人員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等。
*推動監管數字化、智能化,盡早識別並處置風險*
同時,要提升監管前瞻性。加強公司治理風險監測預警,統一數據標準,推動監管數字化、智能化,實現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對存在重大治理缺陷和風險的金融機構進行早期干預,強化監管硬約束。
《經濟通通訊社31日專訊》
《實施意見》其中提出,嚴防違法違規人員在金融行業內「帶病流動」。加大稽查檢查力度,嚴懲違法違規的金融機構、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金融從業人員,嚴懲違規佔用資金、違規融資或擔保、違規轉移資產等行為,及時將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違法違規線索移送行業主管部門,對重大問題依法依規實行終身問責。推動國有金融機構健全以黨內監督為主導,出資人監督、審計監督、職工民主監督等貫通協調的監督體系。強化「對監管的監管」,完善和落實監督問責機制。
*防止短期過度激勵,探索建立中長期激勵機制*
此外,要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具體包括內部績效考核要堅持收益與風險兼顧的原則,注重長周期考核,防止短期過度激勵;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按規定探索建立中長期激勵機制;優化薪酬分配結構,加大向基層一線傾斜力度;嚴格落實高級管理人員、關鍵崗位人員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等。
*推動監管數字化、智能化,盡早識別並處置風險*
同時,要提升監管前瞻性。加強公司治理風險監測預警,統一數據標準,推動監管數字化、智能化,實現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對存在重大治理缺陷和風險的金融機構進行早期干預,強化監管硬約束。
《經濟通通訊社31日專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