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山大|內地9月起「強制社保」掀熱議,網民憂被降薪、辭退
12/08/2025
內地將自9月1日起實施「全民強制社保」?最高人民法院8月1日發布的《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下稱《解釋二》)將於9月1日生效,當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或者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承諾無需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人民法院應認定該約定或承諾無效。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請求解除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關於社保的新司法解釋將於9月起施行,有網民擔憂「強制社保」令飯碗不保。(AP圖片)
上述有關繳納社保的解釋被解讀為「全民強制社保」並引起輿論熱議,「社保」話題昨日(11日)下午衝上微博熱搜。不少網民擔心強制社保增加企業成本,令就業寒冬加劇,「讓老闆交社保,那老闆會降薪」、「強制交社保在就業寒冬裏,就是砸打工人的飯碗」、「我擔心老闆把我們都給N+0了」。
協議不交社保一直都違法,新司法解釋明確責任在資方
不過,據《財新》引述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聶日明指出,《社會保險法》已規定,職工應當參加五項基本社會保險,這意味著用人單位和職工必須依法繳費,無權通過協議免除社保繳納義務。《解釋二》之所以出台,是因為以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議放棄社保後,勞動者又以此為由解除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合同不能履行導致的經濟補償金時,各地的判罰並不一致。因此《解釋二》首次明確,司法上對於上述經濟補償予以支持。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婁宇則指,《解釋二》採取這一標準,認定造成實際「棄保」的責任全都在用人單位一方,主要是考慮到當前「勞弱資強」形勢,「這就提醒用人單位,不要和勞動者達成這種社保協議。哪怕達成了,法律也是認定為無效的,而且不會去追究勞動者在這個問題上的責任」。
新司法解釋將「棄保」的責任落在用人單位一方。(AP圖片)
有餐飲店老闆指一年將增逾百萬成本
然而,「協議不交社保」在一些行業中很普遍,要「撥亂反正」有一定難度。據《南方周末》報道,有從事餐飲行業六年的從業者稱,新規出台後,老闆表示不會出錢,讓員工自己繳社保,許多員工都不願意;最近老闆要求,9月1日起,工資單改變形式,額外加上社保補貼這一項,但整體工資金額不變。另一位餐飲店老闆則表示,補繳社保後準備降工資,甚至換員工,坦言在現有工資水平上「能賺點」,但若要繳社保,「一個員工每月還要虧五六百,一年就是百來萬,不降工資撐不住」。
《財新》則引述安徽一名男子稱,其年近六十的父母經營一家早餐店維持生計,扣除水電等基本成本後每天純收入400-500元人民幣左右,但因母親有腰患,早餐店聘請了一位員工幫忙,每月工資2500元人民幣,若要為員工繳納社保,每月費用將額外增加約1000元人民幣,每日的員工成本幾乎佔到了日收入一半。男子直言,父母年紀較大,對社保政策理解有限,擔憂若因「棄保」被追責或要求補繳,將面臨不小的經濟壓力和精神負擔。
食肆等用人較多的行業或許是「協議不交社保」的重災區之一。(AP圖片)
有食肆打算辭退員工,或將全職變兼職
該男子還透露,同行們已開始調整用工策略:對於員工較多的店舖,計劃僅保留一至兩名全職員工並為其正常繳納社保,同時辭退部分人員,將額外工作量分攤給留下的全職員工,「要是不願意,就都按兼職處理」。
有社保專家提醒,在當前經濟周期下行和就業市場低迷時,加強社保繳費規範難度不小,要想實現「全民社保」必須注重政策執行力度的過渡和漸進性,更關鍵應向社保制度內尋求變革。
撰文:經濟通中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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