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8日專訊》據《財新》獨家報道,因涉嫌違法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近4年
後,海航集團前董事長陳峰的一審判決於近日下發。陳峰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騙取貸款和職
務侵佔等多罪併罰,一審共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處2﹒21億元(人民幣.下同),沒收
個人財產4000萬元。一同被判的還有海航集團原監事長孫明宇、海航控股原董事長包啟發等
人。
陳峰於2021年9月因涉嫌違法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而孫明宇和包啟發則於
2022年3月被警方從海航大廈帶走,當天即被執行強制措施。
海航控股(滬:600221)全日窄幅波動,現跌0﹒7%。(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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