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日專訊》豐盛控股(00607)今早復牌曾跌逾87%,最低價見
0﹒059元,創上市新低,現跌55﹒8%,報0﹒201元,最高價0﹒45元;成交2萬
股,成交金額7436元。
集團公布,已於4月1日收到有關附屬公司中傳動(00658)的法律傳訊令狀,該令狀
共針對30名被告,包括豐盛控股主席季昌群、豐盛控股、公司全資附屬Five
Seasons、執行董事杜瑋及執行董事葛金鑄。豐盛控股指,除了於過於簡單的索賠背書中
指控該等被告作出不當行為外,傳訊令狀並無載有針對該等被告的任何索賠詳情。
豐盛控股根據初步法律意見,認為索賠屬惡意、毫無根據及荒謬。此外,公司就索賠而言有
以下初步觀察所得,首先是索賠文件未具體說明13名被告(不包括房堅及該等協議的交易對手
方)各自如何與相關款項有關或能夠導致相關附屬公司將相關款項轉移至其他人士實屬完全無法
想像。其次Five Seasons僅為投資控股公司,除持有中傳動股份外並無其他業務,
卻被中傳動列為被告,意圖極其可疑。
同時,資金調動涉及重大金額,按照企業管治規則,相關內部監督及財務報告應能及早發現
異常交易;董事會對於約66﹒4億元人民幣的相關款項是否為一筆過支付或在一段較長期限內
支付存疑,倘相關款項乃於一段較長期限內支付,鑑於相關款項的重要性(佔中傳動於2023
年12月31日綜合資產淨值約139億元人民幣的約47﹒7%),董事會極度懷疑直到
2024年年底方始發現相關款項的原因,且中傳動於2024年11月24日作出公告前並無
就有關相關款項作出公告,故中傳動傳動管理層及董事會對此事件的內部監管責任在問題,甚至
完全無效。
除了相關款項爭議外,該公司亦關注中傳動董事會管理不善的問題,包括南京高速管理權變
動及高額合約簽訂情況,包括南京高速於2024年9月修訂內部細則,導致豐盛控股失去對其
董事會的絕對控制權;2021年南京高速與南京安維士傳動技術續簽維護服務合約,涉及每年
1﹒75億元人民幣的固定費用,而豐盛控股至今未獲提供充分理據。
公司目前正在就上述法律程序尋求法律意見,強調將會採取堅決行動保護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包括中傳動)的利益,包括但不 限於對任何違反職責或不當行為以致損害該集團利益的人
士提出索賠。(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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