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9日專訊》據《央視新聞》報道,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
一審公開宣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竇萬貴受賄案,對被告人竇萬貴以受賄
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
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竇萬貴利用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托里縣委
書記,吐魯番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阿克蘇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阿克蘇地委副書記、政法
委書記,阿克蘇地委代理書記、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阿克蘇地委書記等職務上
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礦產開發、企業經營、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
,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29億餘元。
*近年查處的新疆本土「第一貪」*
公開資料顯示,竇萬貴1962年10月生,江蘇徐州人。1980年,他考入新疆農科院
技工學校農學專業,學習兩年畢業後入職額敏縣種子公司技術員,此後仕途一直在新疆。直至去
年3月落馬時,已在新疆工作42年。
去年10月,竇萬貴被「雙開」。中紀委通報顯示,在組織系統工作多年的竇萬貴,不僅投
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還違背組織原則,跑官買官,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據內媒指
出,竇萬貴是新疆本土培養的高級幹部,其貪腐行為都在本區域,可謂近年查處的新疆本土「第
一貪」。(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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