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証券(06030)(滬:600030)公布,子公司中信証券華南(原稱廣州證券)作為東旭光電2017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主承銷商,為有關針對東旭光電及相關人士和專業機構的證券虛假陳述訴訟的37名被告之一,於本周三(3日),華南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華南公司等8名復議申請人的復議申請,確定該案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並確定該案權利人範圍為自2016年2月15日至去年7月5日期間以公開競價買入、並於去年7月5日閉市後當日仍持有東旭光電股票且與該案具有相同種類訴訟請求的投資者。
該集團指,目前11名原告合計訴訟請求金額為約182.8萬元人民幣,鑒於該案審理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且尚未開庭,最終涉訴金額存在不確定性。該案為集團收購廣州證券前,廣州證券承做的相關項目引發的糾紛,就涉及的潛在損失均已在交割之前充分考慮,對集團利潤無重大影響。
《經濟通通訊社5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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