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7日專訊》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昨日組織召開智能網聯汽車產品
准入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工作推進會。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主要汽車生產企業近60名代表參
加會議。
會議強調,汽車生產企業要深刻領會工信部、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智能網聯汽車
產品准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開展組合駕駛輔助測試驗證,明確系
統功能邊界和安全響應措施,不得進行誇大和虛假宣傳,嚴格履行告知義務,切實擔負起生產一
致性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切實提升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安全水平。
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搭載的組合駕駛輔助系統,是指國家標準《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定義的
2級駕駛自動化系統(L2級),雖然系統能控制車輛橫向和縱向運動,但仍需由駕駛員主導駕
駛。L3級「有條件自動駕駛」才可在特定條件下由系統完全接管駕駛任務,惟駕駛員仍需在系
統請求時接管駕駛。L4級「高度自動駕駛」和L5級「完全自動駕駛」則可全程由車輛完成駕
駛,無需駕駛員干預。(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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