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將於8月1日起實施,金管局副總裁陳維民表示,初階段只會發出數個牌照,即使取得牌照對公司短期盈利仍有不確定性,建議投資者在消化市場「利好」消息時應保持冷靜和獨立思考,注意穩定幣概念泡沫化趨勢,小心市場過度亢奮的情緒。
金管局助理總裁(貨幣管理)何漢傑表示,在發牌要求方面,有三方面的要求,包括合規性、具體性及可持續性,而在牌照申請流程方面會採取循序漸進方式,金管局專責小組會審視收到的資料,按其成熟程度要求申請機構提供詳細資料和補充資料,之後專責小組向金融管理專員提交建議的首階段發牌名單,供專員決定,其後公布首階段獲發牌照的數個穩定幣發行人。
*金管局不擬公布向其表達意願或提交申請機構名單*
何漢傑指出,金管局不擬公布向其表達意願或提交申請的機構名單,而首階段未獲發牌照而又有意繼續申請的機構,金管局會與其保持適當溝通。
金管局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清洗黑錢)陳景宏表示,目前業界使用的持續監察工具,未能令金管局完全信納相關的管控措施能有效減低洗錢風險,業界亦沒有提出其他有效方案,而國際組織,如國際清算銀行等,強調防範穩定幣洗錢風險的重要性,金管局因此採取風險為本但謹慎的做法,制定適用於持牌人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規定。
《經濟通通訊社29日專訊》
送禮活動浪接浪!想緊貼著數活動消息?即Like etnet Facebook專頁!► 立即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