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建議,在轄下關鍵基礎設施專責辦公室,開設3個首長級職位,以實施《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當中包括屬於常額的專員職位,以及兩名副專員,分別為3年的總系統經理和總警司有時限職位,預計3個職位平均每年開支約1000萬元。
*專責辦公室的編制總共32人*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表示,為有效實施《條例》,保安局計劃在2026年1月1日正式成立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專責辦公室。這個辦公室的主要職責包括:識別關鍵基礎設施和指定營運者、制定《實務守則》、監察合規情況、應對網絡攻擊、以及復原系統及調查事故等。當局建議開設三個首長級的職位,包括一個首長級第3點常額的專員職位,以及兩個首長級第1點有時限三年的副專員職位,帶領一個由29個來自不同相關職系的同事組成的團隊以落實《條例》。換言之,專責辦公室的編制總共會有32人。
*日後將檢視兩副專員工作能否專員或下屬分擔*
鄧炳強指,兩個副專員的編外職位,分別負責「合規」和「行動」範疇。當局會在《條例》落實一段時間,運作上軌道後,再檢視兩位副專員的工作是否可以由專員或下屬分擔。
民建聯陳克勤表示,專責辦公室編制有30人以上,在公務員削減編制下,關注首長級職位和支援人員,可否由警務處等部門調任。鄧炳強指,專責辦公室有11個職位涉及額外資源,包括建議開設的3個首長級職位,以及8名公務員,其餘有11名人員由警務處借調,10名人員以非公務員合約形式招聘,同樣從保安局資源調配,已平衡資源和落實條例需要。
《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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